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15

1.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教学、服务育人的质量和水平。

2.负责学校战略发展规划研究、谋划和制定工作。研究制定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学校各类发展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的过程监测和评估反馈机制。

3.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学校学科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及制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各类学科项目申报、遴选和验收,开展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学科评估,博士点申报等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4.开展高等教育校本研究和政策研究。加强院校研究,跟踪国内相关机构关于高校的主要排名报告,开展核心竞争力调查研究与分析对比,提供决策参考和合理建议。

5.负责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起草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与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各单位(部门)拟定目标任务(指标),对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动态督导,组织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6.负责学校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要求,统筹资源配置,规范项目管理,注重实施效益,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项目保障和资金支持。

7.归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高基报表填报和学校事业发展相关数据上报审核,开展数据分析供学校决策参考。

8.学校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