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党的建设,强化思想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结合部门实际,制定理论学习计划。
一、学习目的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对党忠诚为政之魂,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坚守个人干净立身之本,敢于斗争尽职责,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管理干部。
二、学习方式
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与日常自主学习。
三、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2.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3.学习党史和“四史”;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论述和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5.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
6.学习党和国家、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高校工委、教育厅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7.学习学校党委、行政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学校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以及本部门管理制度;
8.用好本部门“廉政文化墙”,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持续推进课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心得体会。
四、调研培训
1.围绕“校本研究、目标管理考核、招投标管理”等重点组织开展校内外调研和学习交流,深入推进改革;
2.选派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校外学习培训;
3.适时组织开展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讲;
4.增强思想破冰自觉,深入查找在思想观念、改革创新、工作态度、服务师生等方面问题,切实转变作风。
五、相关要求
1.率先垂范。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中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讲党课或作专题辅导报告。
2.务求实效。学习有主题,调研有成果,实践有收获,作风有转变,能力有提升,工作有创新。
3.档案完备。每次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要有纪实材料(含学习资料、图片、讲稿等)、完整档案并妥善保管。
发展规划处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日